年费未缴致客户专利失效案,判赔40万元!

2018年01月15日

事件概述


原告:王文晖

被告: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事件起因


王文晖是泉州市城乡规划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原因加上自身兴趣爱好,平时喜欢琢磨点发明创造。2010年初,王文晖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委托福州一家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ZL201080003036.5)PCT国际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5日受理该申请并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传送。2010年1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王文晖转发了国际局关于“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的PCT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说明该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收到国际局的检索意见后,王文晖着手办理该专利进入欧美等国家阶段的事宜,但经过咨询了解到,PCT专利进入外国国家阶段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王文晖最终决定放弃该专利进入其他国家,只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为了节省费用,王文晖还放弃了与之前的代理机构合作,转而选择自行注册电子客户端进行申请。但申请发明专利对他这样的业余发明人来说,并不那么容易,特别又是一件PCT专利。


事件经过


在经过两次自行申请均由于文件书写等原因未被审核通过后,王文晖意识到专业的事情还得专业的人来做。这一次,他找到了文华代理公司。经过交流协商,双方于2011年3月正式签订委托合同,王文晖将其“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专利申请相关事宜全部委托给文华专利代理公司。此后,所有关于“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材料也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给文华代理公司。


文华代理公司是一家有着近20年历史的专业代理机构,由原泉州市专利事务所改制而来,相对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也只有30年多一点的时间,算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行业老兵。文华代理公司不负所托,帮助王文晖顺利地完成了“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所有事宜。2014年8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王文晖发放了发明专利证书。


事件后果


看着自己花费多年心血的研究成果换来的发明专利证书,王文晖内心充满了喜悦。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件专利获得授权后仅仅一年多一点时间,就因为没有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而自动失效了。王文晖在“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他主动向文华代理公司相关人员询问专利年费交纳等日常维护事宜,对方告诉他,按照文华代理公司的一贯做法,王文晖与文华代理公司已经签订的委托协议在专利权存续期间都有效力,包括年费交纳等日常维护事宜不需要另行签订协议。年费交纳只需要王文晖按照文华代理公司的提醒,及时交纳即可。


王文晖介绍说,2015年2月底的某一天,文华代理公司相关人员连某电话告知其交纳专利年费280元,因当时他在外地出差,双方也互相信任,王文晖就直接电话交待请文华代理公司代付,得到对方的同意。2015年3月6日,王文晖出差回来后,按要求将280元转账给了文华代理公司负责人。王文晖说,经过这次交费后,他自然以为他尽到了缴交年费的义务,等着通知再交下一年的专利年费就可以了。


直到2016年6月,王文晖一直没有收到交纳专利年费的通知,便主动向文华代理公司询问。文华代理公司相关人员经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后告知一个令王文晖大吃一惊的消息:他的这件“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PCT发明专利由于未交纳专利年费,已经失效了,而且已经过了法定的补救期,不可能通过补交费用恢复了。


王文晖异常愤怒,多年的研究成果一下化为乌有。他要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后果。


在此后的调查过程中,他才了解到,2015年2月他应当交纳的专利年费是1200元而不是文华代理公司要求的280元。他更不能理解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3月向文华代理公司发出“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PCT发明专利年费缴交通知书,明确了应交费用,可是文华代理公司并没有告知他,也没有为他代交;更令王文晖愤怒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0月15日,向文华代理公司下发了“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PCT发明专利失效通知书,但文华代理公司依然没有告知他,令他失去了最后的补救机会,导致该专利权彻底失效了。


原告愤怒无奈之后的法律诉讼


王文晖了解了事情的全部情况后,他与文华代理公司进行交涉,对方告诉他,专利无法恢复了,也不会进行赔偿。无奈之下,王文晖选择通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2017年3月,王文晖向泉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文华代理公司赔偿因过失导致其发明专利失效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并保留追偿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的权利。


宣判结果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解除原告王文晖与被告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案件委托合同》;

二、被告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文晖经济损失400,000元;


三、被告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王文晖专利年费180元;


四、驳回原告王文晖的其他诉讼请求。


优蚁小编大致总结一下,对于代理机构来说,280元的代理费已经不低了,但是和40万比起来,太微不足道,等于这几年的年费代理费都没了!而对于客户来说,真是损失惨重呀,远远不是这40万就能抵的。


下面,优蚁小编将列举几个代理机构可能出现这种失误的原因,


1、代理机构可能没有将各种案成电子化、系统化管理

2、由于人员监管的案太多,导致漏缴

3、代理机构流程岗位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因人员流动带来的案件错漏很难避免


所以,专业的事还是应该交给专业的机构去做,这就是年费管理公司存在的意义。不论是个人,公司还是代理机构,都可以委托优蚁网来管理,代缴全球年费。 


优蚁网全球专利年费管理系统的优势如下:


1、面向全球用户,具备中,英,日,韩4 个语言版本

2、年费管理系统提供给客户免费使用,提供每件专利7次期限监控提醒

3、轻松定制全球专利年费预算报告

4、多币种兑换,客户可选择用单一币种进行结算

5、自动计算中国年费减缓年度及费用

6、对各国专利年费制度及官费进行实时跟踪和更新

7、缴费区域遍布世界100 余个国家


更重要的是,优蚁网的代理费也很优惠呢! 

咨询电话: 010-84505596(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pat-annuity@hqht-online.com

Copyright© 北京环球惠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29490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766号

回到顶部
微信号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331236387
010-84505596
常见问题解答